总则
编制目的
规范矿山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行政区域内特定规模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预案体系
分市、县(市)区、矿山企业三级管理。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事故风险描述
危险性目标
地下非煤矿山主要有火灾、透水等危险,露天矿山主要为放炮和滑坡事故。
危险性评估
根据地质等因素,确定了重点防护区域。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
由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办事机构
设在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
包括多个部门,各自承担相应职责。
专家顾问组
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现场指挥部
成立多个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
预警及信息报告
预警
建立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及条件,规定预警发布与解除程序和方法。
信息报告
包括信息接收与通报、信息上报和信息传递,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级,明确各级响应的实施主体。
响应程序
包括事故报告、启动预案、应急救援、事态控制、应急恢复等环节。
处置措施
注意事项
救灾方案优先考虑救人,保障通讯、压风、供水等生命线。
指挥程序
确保指挥有序,避免失误。
现场措施
各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救援、控制危险源、抢修设施等工作。
抢险要点
针对不同事故类型,如冒顶、水害、火灾、爆破材料爆炸等,制定了具体的抢险决策要点。
应急结束
事故处置工作完成,危害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
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做好抚恤、补助、补偿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鼓励社会援助。
保险理赔
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安置和理赔工作。
调查与评估
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
保障通信畅通,建立应急通信系统。
应急队伍
包括专业救护队伍和兼职救护队伍。
物资装备
建立储备制度,配备应急物资装备。
医疗卫生
利用现有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
治安维护
加强治安保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交通运输
保证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和通行。
气象服务
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应急科技
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处置科技水平。
应急预案管理
培训
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的培训。
演练
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修订
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备案
本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
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包括指挥部成员联系表、救护队通讯录、物资储备单位通讯录、专家通讯录等。